一、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
二、生育保险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养老、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三、生育保险费用为什么实行社会统筹?
均衡企业间生育费用负担,促进企业平等竞争,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
四、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肥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分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均应参加肥城市的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上属企业的女职工是生育保险的对象。
五、生育保险基金筹集的原则:
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
六、生育保险基金如何缴纳和管理?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三统一”的办法,即:统一收缴比例,统一支付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收缴比例是指缴费标准全部为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1%。生育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用挪用,并且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七、生育职工享受的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生育保险待遇由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组成。
医疗费按绝对额拨付。2003年3月底前每生育一例拨付医疗费500元,2004年4月以后每生育一例拨付医疗费800元。
生育津贴按生育女职工当年本人缴费工资的五个月的标准拨付。
八、企业申报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携带什么材料?
计划生育部门鉴发的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引产证明、生育职工个人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九、企业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有何时间限制?
15天,即自女职工生育之日起至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之日止,须在15天内完成。
十、企业如何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由企业填写《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申领明细表》及《生育保险费用审批拨付凭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携带以上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付。
十一、社保机构如何申核?
一是审核各种证件内容,项目是否真实一致;二是审核生育女职工是否参加了生育保险;三是审核所在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四是审核所有表格、凭证是否有涂改现象。
十二、违反《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企业将受到哪些处罚?
(1)企业无故逾期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2)对企业虚报冒领生育保险费的,社保机构将追究有关责任。
(3)企业欠付或拒付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